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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一颗早逝的亡灵】

作者 足临天下 2008-6-19 13:41:33 已被阅读
文章来源:足临天下

 

(原创足临天下)纪念一颗早逝的亡灵

听到曹毛毛惨死的消息,我震惊了,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据当时在现场的人说,事发的第三天,一辆警车长鸣,眼看着刑警把他父亲和兄弟押上车疾驰而去……

他是被他的父亲和兄弟谋害的。据警方调查核实,杀人的第一现场是在他家的柴屋,从他家里搜出了做案的斧头和一根铁棍和绳子,还有沾满血迹的衣物等。而曹毛毛的尸体是在农场一中队往县城东去的公路上,当时他父亲报案是一起车祸,司机逃脱, 他哭得死去活来的,棺材都拉去了。很显然杀人者——他的父亲是想制造车祸的假象欲盖弥障。毕竟纸里包不住火,父子俩所干的一切有人目睹,法律是公正庄严而又无情的。事后他的兄弟承揽了一切罪责,被执行了枪决,而他的父亲却出人意料地无罪释放了。很显然他兄弟是为了保全一家人的生计替父顶罪的,如果他父亲被人追究一家人也就断了生活来源。有人说曹毛毛之死,实属他们兄弟俩平时经常打架,积怨深了,兄弟一气之下,趁他睡熟时,对他下了手。若在不平时,他兄弟一个人是收拾不了他的。更多的人说曹毛毛的死与他从小患癫痫病有关,他的母亲是个疯子,神经不正常,父亲认为是遗传造成,小时虽时有发作,可还不是很严重,越是年龄增长,病情就越重,时时频繁发作,父亲恨他是个累赘,嫌他没用,祸及家庭,天天让他干重活,也不给他医治,发作了也任他自己去承受,生活上虐待,不把他当人看待.邻居说他父亲早就存心了。有一次带他到山里去打猎,把他一个人丢在山沟里了,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大雪封山,他在山里走了两天,找不到回家的路了,连冻带饿已经晕死过去了,还算他命大,幸好被一个打猎的藏民碰上救了他.提起他的死,他的邻居们都痛心不已,说他是个好孩子,家里的重活全靠他,院里那堆如小山一样高的柴禾是他死前一个冬天从戈壁滩上背回来的。他兄弟姊妹五个,两个姐姐,两个兄弟,母亲神经不正常,时好时坏,发作时就象疯子一样,乱打乱骂,见东西就砸,家里不得安宁。毛毛的死,他兄弟被枪决,使母亲陷入极度的伤痛之中,时常听到她哀嚎凄惨的声音,见人就拉着不松手,哭着让你帮她找回两个儿子,呼喊着两个儿子的名字,或是愤怒地骂着毛毛的父亲 ,说他不是人,没有人性东西,丧尽天良,害死她两个儿子。可有时她却又是那样的安静地一声不发,躲在床角眼里流着泪“……嘴里嘟囔着他们不让我说……他不让我说……”

曹毛毛大名叫曹海宁,死时刚刚18岁。他是我在农场子弟学校任教时,班里的学生。那时他才10岁,上小学四年级。我那时也就是19岁,刚从知青点分配到学校教学,但任他的班主任和语文课。记得在一个秋天的上午,我正在给同学们讲《东郭先生和狼》,教室里静静的,一点声响也没有,突然教室后面一片哗然,坐在后面的学生呼拉一声,都往前边跑,有的甚至翻过桌子跳到前面,有人大喊“曹毛毛又犯病了,他不行啦!”我当时吓了一跳,急忙跑过去一看,曹毛毛躺在地上,两眼瞪得很大,嘴里吐着白沫,浑身抽搐着,两脚搓着地,那神情十分痛苦且吓人。我二话没说背起他就往医院跑。经过医生针灸和一番掐拿,他很快就清醒过来。医生对我说“这叫羊羔疯,医学上叫癫痫病,以后如果犯病,就不用往医院跑了,用手掐他的‘人仁中’可是‘虎口’穴就可以恢复了”。自打那以后他只要一犯病我就照医生和嘱咐去做,还真灵验的,一掐就好了。

 曹毛毛在我班里是个勤奋好学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相比,他的穿着明显破旧得多,有时那双鞋露着脚趾,手上、脸上、脖子上黑乎乎的,似乎很久都没洗过澡。可是透过他那双又黑又亮的眸子,看得出他的聪明灵气。他最喜欢画漫画儿,课余时间,别人都出去玩了,他总是坐在座位上画呀画的,也许他生来就有这个天赋吧,那一幅幅漫画虽说线条和笔法还有些稚嫩,可是让人看了总是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他学习踏实,作业总是工工整整,这与他的外表极不相称,在班里他的学习班成绩总是排在前面。班里搞义务劳动,打扫除,冬季取暖团煤球,搪火炉他总是抢着干,也会干,时常是干得汗水淋漓。有一年我们班为帮助附近农业中队收割麦子,他抡起镰刀来刷刷刷的,割得又快又干净,连我这个很少干农活的成年也没法比得上他。他教同学们如何打“要子”,如何捆麦子,那动作很熟练。休息时我问他“以前经常干农活吗?”。他说“从小就干习惯了,母亲长年有病,父亲忙队里的工作不沾家,家里种了几亩荒地,都是我和两个姐姐干”,他告诉“我家里七口人,两个姐姐在县里上中学,两个弟弟也上小学了,母亲有病不能料理家务,生活负担很重,光靠父亲一个月六十几块钱工资没法维持,所以就种了几亩地。放暑假,我和姐姐去戈壁滩里采摘枸杞,一个夏天下来也能卖百十来元,够交我们几个的学费和书本费了(那时学费很低)”,他说得很平淡,还有些不好意思 ,可我听了心里挺沉重的,同情这孩子的家境,感觉到他小小年纪很不容易。

曹毛毛家住在农场的四中队,离场部少说也有十五六里地,三年级以下的小学生有一辆马车天天接送,四五六年级的就只有步行上学了。青海柴达木的风沙很大,每年4月到6月几乎天天都是沙尘暴,有时风刮得昏天黑地的,行走很困难,遇上下雨下雪天,就更是路途艰难了。可是曹毛毛很少迟到过。中午孩子们都在学校伙上吃饭,可是他却总是啃着自带的干粮。那时的生活标准很低的,一两毛钱就可能吃一顿饭的,学生食堂的土豆片,萝卜丝,熬白菜也就是五分钱一份儿,就这样他也难得吃一次,有时同学们打来饭菜让他吃他也不肯,也许是从小习惯了艰苦的生活吧,中午吃一顿干粮他觉得没什么,后来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让食堂把学生带来的干粮都放在笼上滕滕再吃,这对他这样的孩子来说好多了。

毛毛在班里和同学相处很融洽。谁有个困难或是学习上的遇到难题找到他,他总是很热心的帮助。平时他不大爱说话,可是同学们在一起讲起故事或是说个笑话他总是绘声绘色的津津津有味。班里开展文体活动他也是个活跃分子,有年元旦学校开文艺联欢晚会,我们班排练了一个独幕话剧,他演其中一个角色,排练时有个同学老忘记台词,他总是及时提醒,晚会下来他的表演赢得同学们的好评。暑假我们班去山里搞少先队夏令营活动,他负责标本采集组,他知道许多植物和昆虫的名称,知道哪里有蘑菇,哪里有地皮菜,如何捕捉漂亮的蝴蝶,如何捉旱獭,如何套野兔,一个活动下来心收获不小,他们采集了好些植物昆虫标本。他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他太熟悉了,在这大自然的怀抱里他显得更加有智慧有灵性。他热爱班集体,在班集体里他才真正感受到了温暖。

 也许是由于家庭经济不允许吧,毛毛的病从来也就没有去正规医院诊治过,加之劳累或是营养不足吧,发作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每次犯病醒来后,他象是很累,浑身瘫软了,要休息大半天才能恢复。再后来,到了五六年级时,他的记忆力明显不如从前了,学习也开始下降了。看到他这种状况,我心里挺着急,我下决心去走访了他的父亲。他爸叫曹春润,是个部队转业军人,看上去有四十开外,黝黑的脸堂布满了皱纹,烙腮胡子,操着一口甘肃话,嗓门儿很大的,一看知道是个实诚厚道的人,其实我们在一个农场工作,早有耳闻,他在工作上是一个勤恳敬业的实干家,当时是四中队的副队长.他的工作就是天天带着犯人下地干活,早出晚归,一年四季风风雨雨的,谈到毛毛的病和学习状况,他显得很无奈,也很痛惜,他说“毛毛这孩子人出生就患了这病,病把这娃儿耽搁了……嗨!摊上这样的家庭,孩子多,也没有闲钱给他医治,他妈也是疯疯傻傻的,没办法呀!实在不行就不上学了回家干活吧!早晚也得象他妈一样疯傻了”,我说“这样可不行,起码也得初中毕业吧!”他只是叹气,一个劲儿地摇头.我问“这样的家庭情况,就不能向组织上写个申请救济吗?如果不医治,这样下去会毁了这孩子的!”摇头说“队里困难的也不是我们一家,不能给领导找麻烦呀!听天由命吧!我也后悔,要这么多孩子干啥?”,从毛毛父亲的言语和神情中我感受到了他的痛苦和无奈,也感受到他不想给组织上增添麻烦。

 一年以后毛毛进入了初中,而我因为恢复高考,去西安上大学了。这一去就是四年,其间学生在来信中也提到过他的情况,说他病情越发严重了,说他变得傻傻的,上到初二也就辍学回家了……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四年后我大学毕业分配到省城一所中学,暑假里回农场看望朋友同事,一天晚饭后我随两个同事散步,走到一座桥头,正赶上个人拉着一大车高高的柴草上坡,十分艰难的样子,我们连忙跑上前帮助推车,上了坡那人停下车回头朝我们笑笑,结结巴巴地说了声“叔叔!谢谢啦 ……”,其中一个同事说,“这不是毛毛吗?”他点点头,我仔细端详:他高高的个头,足有18,胖胖的挺壮实的,只是那双睛不再象先前那样有神而明亮了,而是呆滞的已经没有了灵性。身上真可以说是衣衫褴褛,两只脚穿着一双露出脚趾的单鞋……我上前拉住他那又粗大的手,问他“认识我吗?”他睁大限眼睛,若有所思的样子,旁边的同事对他说“这是你们的朱老师,你的班主任,不记得了吗?”他象是猛然想起了什么满脸笑容说“朱……朱老师呀!你不是去上大学了吗?咋又回来了!”我问及他的家庭情况,他的病,他现在干什么和以后的打算,他好象也没有什么痛苦,脸上堆着灿烂的笑容,他对我说父亲调到场部一中队,离这里很近,拉着让我去他家玩,可惜我当时推辞了。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我实想不通,他父亲和兄弟会因为他时常病情发作而对他下手。可他兄弟被执行枪决确又是事实。我也不知道做为一个父亲,当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个儿子,却又因此葬送了另一个儿子会是怎样一种心境,无奈吗?痛悔吗?还是自责、负罪?人性的善恶难道就在这一念之差吗?酝成这样的家庭悲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做为一个转业军人,一个干警,一个政工干部,难道他不知法不懂法?还是彻底丧失了天良?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是这他的行为又做何解释呢!很长一段时间,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那个聪慧有理想有灵性的男孩,和那个目光呆滞只会傻笑似乎麻木了的小伙子的形象不时在我的眼前交替浮现,让我不能安心,不能忘记。不能让我排遣我内心的疑虑。虽说这件事已经过去有二十多年了,如果他还活着也已经是40多岁了,可是我始终不能忘却。

                              2008年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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